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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012年惩防体系规划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03日 09:07  点击:[]

长春工程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吉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教育厅、高校纪工委《贯彻落实吉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和实现“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委、行政的总体工作规划,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为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以教育为先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4、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1、到2009年底,学校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工作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党风、政风、校风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贯彻落实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到2012年底,初步建立起符合学校实际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新的局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加强思想理论教育,使各级干部坚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3、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精神,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改进会风和文风。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办

  协办单位:党办、院办

4、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三育人”意识 , 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以及大学生廉洁教育。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工部

5、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制度、法规、理论的学习和专题讨论,以增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牵头单位:组织部

6、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党组织“三会一课”时间,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学校培养提高学生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政治思想素质的重要内容。党总支每年至少要给党员讲一次反腐倡廉教育课或有关廉政教育的党课。 

  牵头单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7、认真开好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和处级领导班子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充分准备,会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有学校领导同志参加。校级班子成员要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牵头单位:党办、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8、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与主管部门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9、认真落实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廉政教育,对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洁廉政教育,使新、特、重岗位上的领导干部警钟长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有不良反映和犯错误苗头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微杜渐。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检办

10、认真抓好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要按照中央、省纪委、高校纪工委的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勤政为教、勤政为生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宣传部、院办

11、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每年的10月定为“廉政建设月”。在“廉政建设月”活动中,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传统教育活动,即学习法律、法规思廉,观看录像片思廉,剖析案例思廉,使廉政建设月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道德水准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做先进表率的教育活动月。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宣传部、院办

12、切实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大力倡导积极、健康、和谐、廉洁的文化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校园建设,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决不能让污七八糟、消极腐败的东西进校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学工部

  协办单位:宣传部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1、健全和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各学院(系)、职能部门都要对各自已形成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适用的要认真执行,不适用的,要结合形势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要在执行制度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牵头单位: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于2008年底之前结合工作实际 ,修订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切实使议事制度在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牵头单位:党办、院办

  3、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代表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加强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  牵头单位:党办、院办

  协办单位:纪检办

  4、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分类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成员的监督。要对学校院、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对是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人权、财权、物权的使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做维护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党办、院办

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要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聘用、资金管理、物资(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实验材料、图书资料、教材、食品、药品、学生用品)采购、工程修建、校办产业、职称评聘、招生录取、考试收费、文凭发放等涉及人、财、物等项工作的情况及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对重要经济活动要全程跟踪监督。 

  牵头单位:纪检办、审计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资产处、教务处、财务处、基建处、图书馆、后勤总公司、科产公司、

() 发挥监督作用,增强监督效果 

  1、加强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优势,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论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加强二级单位创收经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健全大额度资金财务管理使用审批办法,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 、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审计制度,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沟通机制,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审计处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3 、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考核检查程序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坚持上级考核检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责任制考核与其他工作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做为干部业绩评定、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人事处、纪检办

4、加强民主监督。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从严管理。切实发挥民主监督的效能,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监督网络。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发挥教代会、职代会、妇委会、共青团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院办、

  协办单位:工会、妇委会、团委、学工处、纪检办

  (三)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惩处机制

  1、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内容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失职渎职、道德败坏、招生考试舞弊、乱收费、基建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物资采购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以及其它违纪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办

  2、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围绕招投标、考试、招生、收费等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多种形式 ,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

3、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准确分清责任,坚决兑现奖惩。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给予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对责任制落实差的,要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及其问题性质和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诫勉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不同方式的追究。 

  牵头单位:纪检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落实

()加强党委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党委和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量整合到位。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紧共管,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 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纪委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责任分解、任务落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积极协助党委协调职能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作风建设、各项改革、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在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发挥优势,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纪检办、审计处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增强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调查研究,依靠群众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群众揭发举报,扩大和挖掘案源,使群众成为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牵头单位:工会、妇委会、学工处

  协办单位:纪检办

                    2008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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