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3月27日,长春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潘福林,校长胡明为“吉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春工程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党委副书记张冀男、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丽华、副校长杨悦新参加挂牌仪式。
党委书记潘福林强调,吉林省监委在学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是省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省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学校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将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学校党委将坚决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充分保障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建设和运行,支持监察专员办公室依规依法行使监察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校长胡明指出,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监察职能,依法监察,依规监督,切实把法定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精准使用法规,进一步贯通纪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丽华表态,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决贯彻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恪守监察专员办公室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强化制度意识和法制思维,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做到纪法双施双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