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吉纪办发[2020] 7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是在新的起点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
二、目标任务
以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为契机,引导教职员工树立和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在履行公权力时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活动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纪检监察网开展专题宣传,通过转载关于《政务处分法》的系列解读、访谈、理论文章和释义案例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2.把《政务处分法》纳入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人心。
3.邀请专家来校进行专题解读或观看《政务处分法》学习讲座,使教职员工深刻领会和把握《政务处分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学习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把《政务处分法》作为日常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依托“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部门会议、日常提醒等,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让每位教职员工都心中有数、心中有戒,促使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3.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将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