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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比《通鉴》更重要

2016年05月23日 08:12  点击:[]

司马光一生著述颇丰,收入《四库全书》的就有十六种、四百五十七卷。这些著作中,影响力大的除《资治通鉴》外,还有《家范》。

世人大多知道《资治通鉴》,可知道《家范》的人就不多了。个中原因或许与人们热衷于政治而忽视了家庭这样一个大的社会背景有关。然而,司马光却认为,《家范》比《资治通鉴》更重要。

司马光认为,“治国在齐其家”。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家风直接影响社会风气;作为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家是缩小的国,国是放大的家。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教义也昭示了一条“真理”:士大夫必须把治家看作是治国理政的一场演习。

《家范》全书十卷,共二十篇,通过对于典籍的论述、以典型的事例告诫人们和睦相处,集中表达了“以礼治家”的思想以及如何处理家庭伦理关系,是第一部有着完整治家理念的家训。这理念与司马光著《资治通鉴》的理念是基本一致的,归结到一个字,就是“礼”。因此,《家范》被看作是《资治通鉴》的姊妹篇,司马光采用了与《资治通鉴》同样的写作手法,可以称之为“齐家通鉴”,以“史”来资于治家,表达了一代名臣的治家理念和风范。

以礼治家

《家范》治家篇中,司马光提出的第一个核心观点就是“治家必以礼为先”。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阐明了他以礼治国的政治思想,强调以礼为政。他指出:“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纲纪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礼之为物大矣!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则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用之于乡,则长幼有伦而俗化美焉;用之于国,则君臣有序而政治成焉;用之于天下,则诸侯顺服而纲纪正焉。”

司马光强调身为家长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否则对子女的教育也没有说服力。“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

司马光曾任北宋的礼官,研究制定礼乐。他自己也身体力行,为家庭为子女做出了示范。《家范》中,他把“父慈”放在“子孝”之前。子女固然在父母面前要恭敬,“养父母而不恭敬,何异于养犬马”;父母对于子女更应当做到慈爱,要慈祥,也要爱护,将“不慈”与“不孝”看做等同的罪恶。“子不孝父不慈,其罪恶均等”。他认为,不能够教育子女就是仇视子女,这和子女不孝顺父母的情况是一样的。为父之道关键在于严教;慈母多败子。

《宋史•司马光传》中记载:“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司马光孝顺父母,居丧守礼,友爱兄弟,侍奉兄长如同对严父那样忠诚守信、恭敬、节俭、正直,“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做事有法度,言行合礼节。司马光因此获得了世人的尊重,天下的百姓都信赖他,陕西、洛阳一带的人都以他为榜样,效法他的品行。

司马光的品行不仅赢得了国内民众的爱戴,而且影响至大宋的外交关系,“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

在他的影响下,他的儿子司马康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态度严谨,孝敬父母,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受到世人的尊重。路人即使不认识司马康,见到他也知道是司马光的孩子。

以偏为戒

《家范》中非常独特的一个核心观点是“爱不偏私”。司马光认为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有偏差是导致家庭不和的根源,偏私是怨愤所产生的根源。家长的权威一旦失去了公平性和公正性就会导致猜疑和不信任,在家庭内产生嫌隙,家长的权力、命令大打折扣,对家庭的掌控力也会由此而降低。

不偏不私首先表现在财产上。“怨之所生,生于自私”,要实现家庭的和睦,就要消除怨愤,去除私欲,秉承公理与公义。金钱和利益是产生私欲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家族之中,财产和利益很容易使得父子兄弟之间产生矛盾、互相争斗甚至骨肉相残。司马光遍阅历史,发现累世同居的大家族有一个共同之处:平均。因此,司马光提倡同居共财,在财产分配与继承问题上强调轻利重义,以消除因财产分配不均而引起的兄弟相残事件的发生。

这种不偏不私还表现在对儿子与女儿的教育问题上一视同仁。《家范卷六•女》中即明确提出“谁说女子不如男”,司马光讲述了西汉文帝时期缇萦上书救父、隋朝王舜三姐妹为父报仇等故事,表示女儿不输于儿子,可以和儿子做得一样好,甚至更好。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提出女子知礼义、守礼法,不仅可以帮助她在夫家立身,还为她的家族赢得赞誉,可以促进家族之间的亲近和睦。司马光认为女子应读诗书,以知礼义。“古之贤女无不好学,左图右史,以自儆戒。”

在夫妻关系上,司马光也强调平等。他认为夫妇之间的道义,是天地间很重要的道义,是风俗教化的本原。夫妻之间应当相敬如宾,互相尊重,遵守礼法。夫妻之间以情义为基础结合在一起,遵守礼法,相敬如宾,要求夫妻双方都遵守礼仪,按照夫妻之间的礼仪来相互对待。

以德为富

《家范》始终强调礼乐教子,诗书传家,因此,对子女的教育上,司马光把修身养德当作最要紧的事。《家范》发扬了家庭教育中的早教传统,主张实行胎教,认为教育应从胎儿抓起,他列举了周文王之母重胎教的例子。“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对胎教提出了具体要求。

“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教育孩子就像种树,种下的树木长歪了需要修整,要在树还是树苗的时期进行,等到长成大树的时候费力又没有成效。孩子长大了,养成的坏习惯很难改掉。同时教育孩子也不能急功近利,要按照他们的成长规律进行;强调家长“身修而家齐”,家庭成员个人品行的修养是为了家庭的发展。应当明白“溺于小恶,养其成恶”是治家大忌。

《家范》特别提出“遗德不遗财”的家训理念,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司马光认为聚敛钱财、生活奢侈不利于个人道德品行的培养,也使得后世子孙容易懒惰,不思进取,导致家庭的衰落。“为儿孙积钱财,不如给后代留功德”,“福禄不要全占尽,留下一些给儿孙”,还强调要广施财物,积德行善,承继了先秦儒家改过劝善的思想。

传统社会中往往把子孙入朝为官的多少、官德廉正与否,看作是家族兴衰的标志,司马光在《家范》中也把为官清廉、体恤民情等官德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他又举出童年、青年和平日里三件自己亲身经历的实例,教育子女节俭修身:其一是自己童年时,就性“不喜华靡”,引导儿子不饰金银,朴素自然。其二是自己进士及第时,在闻喜宴上“独不戴花”,引导儿子自谦自让,不炫不耀。其三是平日里自己“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引导儿子以俭为荣,以俭为乐。他还认为公平处事、正直守节是人性的光辉,是家庭的财富。生活少不了钱财,但钱财不可多求,过多反而成为负担。“惟清修可胜富贵,虽富贵不可胜清修。”(摘自2016523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刘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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