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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英: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7年04月24日 14:54  点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4-2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涯无净土,各地区各部门只有问题多与少的区别,没有没问题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政治,也是警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能“缓一缓”“松口气”,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的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增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把第一种形态抓好,从根子上讲就是要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主要靠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核心要求是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强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纪律为戒尺,管住“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要改变过去那种“非案不查”的做法,强调要综合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告诫。抓住后三种形态是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保障,只有保持纪律审查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才更有说服力。要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碰硬,牢牢把握政策,强调“三个时间节点”,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确保所办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的检验。  

——摘自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超英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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