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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5年09月07日 09:0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临近,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推出《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表达了中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上级规定,带头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同时,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学习遵守《教育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监厅[2014]3号)、《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厅[2014]4号),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711157   85711158

             13174455517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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